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本报6月17日讯 近日,市政府网站公布《济南市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。其中,对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行政机关实施包容审慎执法。一时看不准的,设置“初创包容期”,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,留足发展空间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行政机关应当全面推行柔性执法。对不触犯安全底线的轻微违法情形,通过当面或者电话、短信、微信、电子邮件等形式,采取指导、建议、提醒、规劝、约谈等非强制方式,及时纠正违法倾向,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。对诚信守法者在政府采购、财政性资金分配、评优评先中,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。
持续优化行政处罚“四张清单”制度。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“立改废释”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过错等情形,动态调整不予处罚、减轻处罚、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事项清单以及适用情形。
对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行政机关实施包容审慎执法。一时看不准的,设置“初创包容期”,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,留足发展空间。轻微违法的,设置“审慎观察期”,指导其自我纠错,增强发展韧劲。发展相对成熟的,设置“靠前服务期”,开展合规经营指导,助力快速成长。触发安全底线违法的,设置“查处整改期”,依法予以查处,确保整改到位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加大食品药品、公共卫生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劳动保障、城市管理、交通运输、金融服务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。对潜在风险大、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,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,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。严禁执法平时不作为、慢作为,面临督察问责时“一刀切”、运动式执法。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、终身禁入机制,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。
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执法监管机制,对诚信守法的监管对象,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,采取自查自纠等承诺式检查方式;对失信违法的监管对象,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。在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时,对信用良好的主体,给予绿色通道、程序简化等便利服务。
值班主任:李欢
作者:卢震
责任编辑:鞠月芹标签: